close


  身為學姊,2008年底一次管樂社低音部的陪練後,邊吃午餐邊和學妹討論著未來的規劃,於是就被問到說是怎麼找到工作之類的問題。那時回答的非常破碎,因事隔將近一年,所以記憶已經模糊,不過覺得有以後會被常常問到這個問題的預感,所以趁這篇網誌,好好的回憶一下當時是怎麼描述自己,以及曾經被問過什麼問題。

  當然,不可能第一次就順利的取得工作,在離開書店的店員工作後,我有五次的面試經驗,這些經驗的累積,才能讓我在得到現在職位的那次面試大展身手。

  兩次是外包電話客服人員,一次是化妝工作室助理,一次是百貨電梯小姐,還有一次是客服助理工程師,我得先感謝他們對我興趣缺缺,才讓我遇到現在的伯樂,讓我有機會再投入職場。

  不得不說,前面幾次面試後無回音的狀況,讓人感覺到非常挫敗,雖然說是事後諸葛,但是總結這幾次面試不得青睞的原因不脫下面所述。

  話先說在前頭,這些原因只是需要考慮,不是一定,除了營業項目不明,或是無法用統一編號查到財政部營業登記公式資料的公司,有不錯面試的機會都不要拒絕,除了可以多見見世面,看看各種職務的工作內容,這些面試的經驗都能夠累積,更提升下一次面試的成功率。

  第一,專業知識不足。

  這一點真的很重要,決定了說話的語氣、面試的應對,如果對要面試的職位沒有專業知識的撐腰,看起來就會像是一個菜鳥,雖然當下一定覺得自己進了公司一定會任勞任怨的努力學習云云,不過有一點基礎跟完全的零,資方心中還是早有定見呀。

  說個失敗的故事,應徵電梯小姐時,我畫了非常淡的淡妝去,這女性的基本技能,說實話,我真的不太行,應徵別的工作也許不錯,能保持良好的氣色,又不會太過,但是在這裡完全錯誤。因為小人從來就不喜歡逛百貨公司,以致於完全忽視這個點,百貨公司這種地方就是個眾家姊妹爭奇鬥艷的現實戰場,不夠艷,皮膚沒有保養,沒有服裝品味,沒有氣質,總之對於外貌沒有強烈意識並警覺的女性求職者,配上學生般畏縮的談吐,就等著像本人一樣,過個電話始終沒有響起的兩個禮拜。

  網路電話客服人員也是,一開始筆試就大喊糟糕,網路之類的東西多都還給老師了,一些很死背的理論性題目,即使面試前有看過計概(沒用),筆試的題目也寫的亂七八糟,即使第一關有過,之後的面試也因為面試官詢問的OSI模型而被打敗了。這告訴我們,即使要抱佛腳,也請一定要抱對目標呀。

  第二,要夠自信,不要過於謙虛,即使正在談論發生過的失敗經歷,也要結合事後檢討內容不卑不亢的說出來。

  這塊我覺得是老調,但還是讓我重彈一下。一開始幾次應徵有個問題,就是說話不夠自信,開口總是畏畏縮縮的,偶爾會緊張結巴,面試官由此得到的第一印象就可能是:這個面試者對自己的能力沒有信心,結合第一點,成為對面試者評價的致命傷。

  求職重要的還是企圖心的展現。面試時,就像買家決定開門讓業務登門求售,有沒有業績、貨品賣不賣的出去,都取決於你的態度與語言,以誠信為本,自然的與面試官侃侃而談,不需要過於熟稔,但也不要太緊張。展現自己專業與應徵的職位的關係,並結合一張A4自傳內所提到的各項事蹟,加以延伸談論,這就是自信。

  另一個自信的展現舞台,就是面試後的電話,我沒有打過感謝電話,現在覺得當時很蠢,因為可以藉由感謝為題,打聽自己是否已經入選,縮短等待的時間,更可以展現自己的企圖心。

  官方說法是請你等兩個禮拜,入選再通知,但以我的經驗,有聽到這個也請忽視,四天~一個禮拜後自己打電話過去,千萬不要傻傻的等,機會是靠自己爭取來的呀。

  第三,對面試公司的工作內容性別衝突限制沒有完全了解。

  我得說,職場上男女平等,(嗶--消音)啦,雖然我歸納前面所提的網路電話客服沒有被採用原因還是第一點上頭,但我覺得這也是在面試前需要考慮的,如果真的想要這工作,那麼專業技能就要更穩當,錄取機會才會增大。

  一般來說,若是要輪班制的工作,在勞工法規的限制下,女性是不能值班超過十點,電話客服人員更是如此(請見文末補充「女性夜間工作相關法規」),起用的女性多了,就有設置女性宿舍或是交通車的成本,莫怪我應徵的那家公司,女性是為少數。

  還有,應該沒看過男性的電梯服務員吧,若是能看到執事風帥哥來提供服務,那真是美夢成真呀(妄想)。

  第四,裙帶關係不夠穩固。

  我的面試經驗中有一個很特別的情況需要提出,不是正常情況下會遇到的,不過既然文章名為「面試的回憶」(省略的主詞為我),就把這個非普通人會遇到的失敗事由,簡述一下。

  這是家人跟一個公司老闆打聽而來的職位,也直接從老闆口中給我機會約下時間。面試當天,不管是在資歷的簡述,或是回答自認都十分得體,沒有失誤之處。經過兩關的面試,除非我的理解能力有問題,不然我覺得當時是有被暗示回家等待錄取通知。

  等了兩個禮拜,既沒有錄取通知,打電話過去也找不到當時的面試官,也沒有挑明了說自己沒被錄取,只得摸摸鼻子繼續找其他工作。

  推測是發現當時推薦我職位的老闆跟我,並沒有真的與他們老闆有親屬、或是朋友之女這類的關係,而當時面試的時候,因為這層關係太過放水,怕錄用了我,要花更多的時間,於是就冷處理,不回應、也不講明。

  這處理方法,雖然讓當時的我非常不爽,但現在回想起來,讓我自行知難而退,也因為沒有答案,而不會讓我家人有往上質問他們老闆的機會,即使問了,在時效內,也大可以說是通知不及,是個進可攻退可守的方法。

  當然,種種只是推測,我畢竟沒有讀心術,一切也只可能是我宮廷劇看太多,單純的不想用我,被我添了個理由而已。

  俗語說的好:「失敗為成功之母。」什麼不滿的情緒都只在當下,現在的我,很感謝這些願意給我面試機會的公司。畢竟,這種經驗再怎麼演練,都不比提槍上陣來的直接,只有這樣磕磕碰碰的才能認清是一翻兩瞪眼、只有一百跟零蛋兩種狀態,沒有所謂及格的社會現實。


  [補:女性夜間工作相關法規]

  女工不得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經取得工會或勞工同意,並實施晝夜三班制,安全衛生設施完善及備有女工宿舍,或有交通工具接送,且有左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1. 因不能控制及預見之非循環性緊急事故,干擾該事業之正常工作時間者。
  2. 生產原料或材料易於敗壞,為免於損失必須於夜間工作者。
  3. 擔任管理技術之主管職務者。
  4. 遇有國家緊急事故或為國家經濟重大利益所需要,徵得有關勞雇團體之同意,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5. 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
  6. 衛生福利及公用事業,不需從事體力勞動者。

  前項但書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適用之。

  資料來源:婦女論壇「現行法令中關於女性工作之摘要」一文


  [後記]

  朋友說,看我的網誌真的很累,每篇都幾千字,一篇可抵人家十篇(按字數計)。這也讓我深刻的反省(真的),不用每篇都要一次貼完,就算要如此,連書籍都有頁與頁間的喘息,網路文章的發表更應該顧及分頁的藝術,所以寫作基本上還是一氣呵成,結構大致定了,再按系列主題整理並分篇在幻想世界的入口上發表。

  這次本文(不敢包含註解跟後記)是2300字左右,但若是這樣的頻率,一個月四篇網誌就真的不是夢了(毆)。

  其實我對百貨公司的不喜歡還滿重的,雖說窗明几淨,不過一切東西皆不能顯其真實一面,是個一切均須藏於面具之後的一個地方。電梯小姐這段還是有參雜自己的觀感,不太客觀。

  其實我不是女性主義者,會崇拜,但是不太會效法,我這個人還滿保守(←懶惰)的,對我來說,守規矩比挑戰界線來的單純,我是個不很喜歡讓生活充滿驚喜的典型呀。

  求職這種事,也是適用於「成者為王,敗者為寇」這種邏輯呀,因為我的機緣使然,得到了工作,才有機會在這裡大放厥詞,以上只是我的經驗分享,僅用於參考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米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